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自治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自治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巴政办〔2007〕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刘学明    自治县副县长

  副组长:姚诚德    县发展计划局局长

  袁新华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赵海燕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李建红    县监察局局长

  安淑霞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徐艳清    县审计局局长

  韩光平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焕堂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享豪    县扶贫办主任

  年会平    县农业局局长

  李忠效    县林业局局长

  赵广忠    县畜牧局局长

  孙建军    县水利局副局长

  王友德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崔岩平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卡买力    县民政局局长

  胡尔买提   县统计局局长

  薜著高    县教育局局长

  马国桢    县卫生局局长

  白 文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马滇汗    县交通局局长

  多力坤    县信访局局长

  吴金才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陈培强    县农经局局长

  席 军    县国税局局长

  张英光    县电力公司经理

  马 炜    大河镇镇长

  李作才    奎苏镇党委副书记

  侯光绪    石人子乡乡长

  刘建武    花园乡乡长

  毛达什    海子沿乡乡长

  达吾列提汗  萨尔乔克乡乡长

  杰恩斯    大红柳峡乡乡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