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符合政策的油田项目,需经自治县立项的,优先办理项目审批手续。油田项目建设规划要及时报发展计划局备案。发展计划局要主动做好项目对接工作,积极实施油田项目配套建设。
3、对油田开发勘探用地,实行先勘探、后办理临时用地许可证的优惠政策,待石油勘探取得成果后,按规定办理永久性石油用地手续。对油田生活区建设用地,要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办理用地手续。
4、油田开发建设占用草场的,按照规定收取草场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植被恢复费。油田开发建设占用林地的,根据《
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5、对油田开发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文件齐备的,从速从快完成上报手续。
(二)优化生产经营环境
1、结合油田产能建设,配合做好开采区水资源调查工作,并及时办理取水许可证,确保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此项工作由自治县副县长刘学明同志具体总责,县水利局局长袁新华同志具体组织实施,并根据油田开发需要随时完成。
2、根据油田生产用电负荷,由电力部门着手实施110千伏电路架设工程,一次性投资完成并适度超前,以满足油田生产生活需要。此项工作由县委常委李朝阳同志具体负责,电力部门具体实施,力争年内完成。
3、根据油田产能建设,做好油田道路的日常维护,确保道路畅通,为油田原油运输提供交通保障。此项工作由县委常委、自治县常务副县长张笑寒同志具体负责,县交通局具体实施,道路通达工作在3月15日前完成。
(三)优化社会环境
1、加强油田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破坏油田正常经营和生活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油区社会稳定。
2、积极做好油田职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不得违规加收借读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在评优奖励、“两免一补”政策方面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切实解除油田职工的后顾之忧。
3、加强油区疫病监测,电信部门要开通“120”急救电话,卫生防疫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联动机制,确保油田职工生命健康安全。
4、规范油田社会管理,积极支持油田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培育知名品牌,对油田职工开办企业、购房、旅游等社会行为,与本县居民同等对待。
5、坚持“平等、尊重、合作、共建”的原则,严厉打击一切破坏油田发展的犯罪行为,决不姑息迁就,全力维护社会秩序,支持和保护油田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