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自治县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
(巴政办〔2007〕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自治县值守应急工作,根据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自治县实际,现就认真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自治县值守应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值守应急工作,全面做好本单位值守应急工作的安排,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重要岗位实行主副班制度;要安排熟悉本单位工作情况的干部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联络畅通,不得擅离职守。如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迅速按程序报告并先期进行有效处置。
二、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如有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要及时、准确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告。对要求核实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要在20分钟内按要求电话报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6822543)。
三、县教育、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交通、煤炭、通信(讯)、农业、卫生、工商、环保、消防、安监、食品药品监管、旅游、地震、气象、电力、信访等部门(单位),要重点组织好本单位、本系统的领导干部带班和值守应急工作,按照所属应急预案的要求,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供紧急情况下调度使用,保证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能够及时妥善外置。
四、在春节和“两会”期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抽查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的值守应急工作情况。各乡镇场区、各部门也要组织力量对本单位、本系统值守应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凡擅离职守,未按要求报送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春节过后,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要分别对本单位、本系统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值守应急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分别于2月25日上午10:00时前和“两会”结束后次日上午10:00前,以书面形式报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