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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良种奶牛购进相关工作的通告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良种奶牛购进相关工作的通告
(巴政发〔2007〕19号)


  今年,根据地区“北牧”发展战略要求,自治县将以大力发展奶牛业为突破口,通过引进良种奶牛和自繁自育,快速扩大奶牛养殖规模,加快转变传统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为保证良种奶牛购进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购进奶牛的质量,现就良种奶牛购进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养殖户(单位)在引进良种奶牛前,应提前告知县畜牧兽医工作站,由县畜牧兽医工作站对拟调运奶牛区域动物疫病流行情况进行查询,确认该区域无动物疫病流行后,通知养殖户(单位)调运良种奶牛。

  2、养殖户(单位)在调运良种奶牛前,必须到县畜牧兽医工作站办理牲畜准调证,持准调证后方可调运奶牛。

  3、养殖户(单位)在调运良种奶牛时,需要技术人员进行品种质量鉴定的,向县畜牧兽医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畜牧兽医部门统一派技术人员,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养殖户(单位)承担。在购牛时,技术人员应查看免疫档案、个体外貌等情况,所购奶牛必须做到档案齐全、生理无缺陷;所购奶牛已过免疫有效期的,必须注射疫苗,直到产生抗体后再调运。

  4、养殖户(单位)调运良种奶牛时,应到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办理检疫手续,包括动物出境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免疫卡等,办理检疫手续后方可调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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