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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治县政府系统效能建设的通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治县政府系统效能建设的通知
(巴政发〔2007〕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县三级干部大会和自治县纪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大力改进机关作风,着力提高行政效能,确保政府系统各项工作运行规范、落实有力,结合自治县实际,现就加强政府系统效能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府系统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政府系统效能建设,是政府工作应对新形势,完成新任务的客观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政府的重大举措;也是促进政府系统工作作风转变,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的有效措施。全县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系统效能建设工作,充分认识行政效能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勤政廉政、提高效率、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积极整合政府管理资源,不断优化政府管理要素,切实解决政府效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使广大干部职工在解放思想上有新突破,在转变职能上有新气象,在服务水平上有新提高,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开创政府系统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二、切实加强对政府系统效能建设的领导
  为切实加强政府系统效能建设,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政府系统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自治县政府系统效能建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斯德克   县委副书记、自治县县长
  副组长:张笑寒   县委常委、自治县常务副县长
  成 员:努尔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建彬   县人事局局长
  李建红   县监察局局长
  钱 辉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高向江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金才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努尔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高向江、吴金才两位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的日常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要把效能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到重要位置,紧密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单位)经济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实际,及时成立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效能建设的组织领导,并深入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在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力促机关作风明显好转,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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