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机改字﹝2007﹞1号)
县各部、委、局、办,县直各事业单位:
《自治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经县委、政府审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要按照积极稳妥、分类指导、试点先行的要求,有计划、有部署、有督查、有指导的开展工作,按时限要求完成各阶段改革任务。并注意总结、探索,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反映。
附件:1、《自治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2、《自治县XXX机构改革方案》(范例)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一:
自治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编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新机编办字﹝2006﹞73号)、《自治县关于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停止增加行政事业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巴党办发〔2006〕43号)文件精神及哈密地区对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为配合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07年3月份开始,积极稳妥地全面推进自治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为此,现提出自治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一、深入动员,明确任务
从2007年3月14日开始,召集各系统、各行政主管部门、各事业单位领导进行宣传动员,明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原则、任务、目标、要求。统一思想,形成合力,齐心协力做好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二、分类指导,准确定性
在各系统宣传动员的基础上,深入到每一个事业单位,以召开班子会、座谈会、民意测验等形式,进行分类指导,按照《自治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的“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和特点,为事业单位准确定性。原则上事业单位可分为三大类型:行政职能类、社会公益类、生产经营类。
(一)行政职能类
主要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的方式设立,从事决策、执行、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由国家举办,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不能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单位。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改革要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进行规范,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结合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和贯彻《
公务员法》实施;对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将其行政职能剥离划归行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