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阶段 (2007年1月-3月)
(一)成立自治县草畜平衡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 黄 海 自治县副县长
副组长: 哈斯木汗 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
成 员: 监察局、财政局、农办、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农经局、广电局及各乡镇场区行政一把手。
2、领导小组职责:
总体部署县域内草畜平衡全盘工作;领导和监督草畜平衡工作进程,协调和解决存在的各类重大问题;组织实施草畜平衡任期目标责任制、草畜平衡考核评比等制度的正常开展、监管及工作奖惩;组织检查、验收各乡镇场区的草畜平衡工作。
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局,主任由畜牧兽医局局长赵广忠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落实及协调、上传下达,安排布置工作程序,保持草畜平衡工作正常运行。
(二)组建县草畜平衡工作技术指导组和业务工作组
1、技术指导组由县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草原监理所所长艾赛同志负责,成员从畜牧兽医局、草原监理所、草原站、草原纠纷办、兽医站和治蝗站等部门抽调。
职责:负责县域草畜平衡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把关;按要求制定和解释县域内实施草畜平衡的技术规程,制定和实施草原测产抽查、饲草料测算及载畜量核算方案,培训业务工作组人员。
2、业务工作组由县草原监理所副所长冯国军同志负责,成员从涉农单位和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区抽调。
职责:在技术组指导下,清点登记现有牲畜数量,测算草原面积、载畜量,填写相关资料、档案等具体事务。
(三)各乡镇场区成立草畜平衡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县草畜平衡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场区要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草畜平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草畜平衡工作。
(四)开展深入广泛地学习、宣传和动员工作
1、县畜牧兽医局、草原监理所、草原站、草原纠纷办、兽医站等单位及各乡镇场区要组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及草畜平衡理论知识,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自治县顺利开展草畜平衡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