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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及草畜平衡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准备阶段 (2007年1月-3月)
  (一)成立自治县草畜平衡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 黄 海   自治县副县长
  副组长: 哈斯木汗  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
  成 员: 监察局、财政局、农办、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农经局、广电局及各乡镇场区行政一把手。
  2、领导小组职责:
  总体部署县域内草畜平衡全盘工作;领导和监督草畜平衡工作进程,协调和解决存在的各类重大问题;组织实施草畜平衡任期目标责任制、草畜平衡考核评比等制度的正常开展、监管及工作奖惩;组织检查、验收各乡镇场区的草畜平衡工作。
  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局,主任由畜牧兽医局局长赵广忠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落实及协调、上传下达,安排布置工作程序,保持草畜平衡工作正常运行。
  (二)组建县草畜平衡工作技术指导组和业务工作组
  1、技术指导组由县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草原监理所所长艾赛同志负责,成员从畜牧兽医局、草原监理所、草原站、草原纠纷办、兽医站和治蝗站等部门抽调。
  职责:负责县域草畜平衡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把关;按要求制定和解释县域内实施草畜平衡的技术规程,制定和实施草原测产抽查、饲草料测算及载畜量核算方案,培训业务工作组人员。
  2、业务工作组由县草原监理所副所长冯国军同志负责,成员从涉农单位和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区抽调。
  职责:在技术组指导下,清点登记现有牲畜数量,测算草原面积、载畜量,填写相关资料、档案等具体事务。
  (三)各乡镇场区成立草畜平衡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县草畜平衡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场区要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草畜平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草畜平衡工作。
  (四)开展深入广泛地学习、宣传和动员工作
  1、县畜牧兽医局、草原监理所、草原站、草原纠纷办、兽医站等单位及各乡镇场区要组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及草畜平衡理论知识,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自治县顺利开展草畜平衡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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