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交通与物流基础设施。
--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坚持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全面推进水运、公路、铁路、航空立体交通建设,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承接产业转移运输通道能力。加快出海出省出边通道建设,向东建设与粤港澳及赣闽等省的通道,向西延伸对接云贵川渝等省市,向北辐射沟通湘鄂等省,向南积极拓展与东盟国家的通道,形成辐射周边的“东靠西联、北上南下”大能力出海出省出边综合运输通道。加快建设完善区内的综合通道骨架,形成以南宁为核心辐射全区的综合运输通道,形成沟通“两区一带”的综合运输通道主骨架。加快打造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百色、贵港、沿海3市组合枢纽等交通枢纽,建成一批功能完善、布局合理、集疏运体系完善的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站场,重点建设南宁机场新航站区和南宁火车东站等一批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站场。加快发展对式联运,以“客运零距离换乘”和“货物无缝衔接”为导向,加强各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全面提高枢纽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形成国家级-区域级-地区级多层次综合交通枢纽体系。(自治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铁路建设办、黄金水道建设办,南宁铁路局、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快建设重点工业品、农产品、煤炭和主要矿产品、粮食物流等行业物流通道,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解决物流资源运输配送、流通中转等困难。统筹规划建设及整合一批功能齐备的专业物流园区,重点在南宁、柳州、钦州、贵港、玉林等重要节点城市规划建设布局一批辐射广、规模大的区域性物流园区;在沿海和内河主要港口、铁路、公路枢纽建设和整合一批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物流基地;在重要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具有专业物流服务特点的配送中心,不断提高物流服务水平,逐步建立完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加强物流业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全局性的物流示范工程、关键工程;加强对符合国家资金投向的物流项目和物流企业的引导和帮助,争取国家资金的支持。(自治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国资委、金融办、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建设。
组建农业、海洋、环境保护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探索组建跨省区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完善公共信息、公共试验、公共检验等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发展技术评估、检测认证、产权交易、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人才培训、法律服务、劳动用工、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机构,主动为产业转移企业和项目提供有关咨询和服务。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产业转移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建立健全执法信息系统和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依托,整合分散在各行业的信用信息资源,逐步实现信用信息网络化、社会化和统一化。(自治区科技厅、商务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三)大力改善营商环境。
规范政府行为,创新服务方式,加快政府管理创新,全面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和中介组织分开,继续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理顺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权责关系,形成促进承接产业转移合力。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树好大兑现这个品牌,建立完善大兑现纵横联动长效机制,形成重大产业招商项目落地建设的“绿色通道”。清理各种变相优惠政策,避免盲目投资和恶性竞争。加强市场秩序管理,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大对进出口企业贸易信贷支持力度,简化审核手续,鼓励银行支持企业开展贸易融资,积极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建立健全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法律体系,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应当享有的优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商务厅、投资促进局、发展改革委、编办、法制办、金融办、知识产权局、工商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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