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的文化企业入驻广西文化产业城等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打造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特色鲜明的文化创意园品牌,重点发展文化创意、演艺娱乐、动漫游戏、出版发行、数字影视等,把广西建成泛珠区域文化产业圈的重要支撑点以及中国-东盟文化产业的聚集区和枢纽。(自治区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发展改革委、投资促进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七)加工贸易。
加快建设南宁、钦州、北海、梧州4个国家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培育若干个自治区级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充分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优势,把南宁、钦州、北海、崇左建设成为承接加工贸易的重要载体。支持北海出口加工区、南宁高新区等一批园区拓展功能,打造加工贸易聚集区。加快推进凭祥-同登、东兴-芒街、龙邦-茶岭等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为承接加工贸易产业创造良好环境和发展空间。积极承接国际国内加工贸易订单和加工贸易企业,引导加工贸易从组装加工向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制造、物流等环节拓展,延长产业链,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改善加工贸易便利化条件,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开拓东盟市场。(自治区商务厅,南宁海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外办、财政厅、投资促进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二、优化承接产业布局,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一)发挥重点地区引领和带动作用。
大力发挥特色经济,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加快把我区建设成为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北部湾经济区沿海沿边和港口优势,重点发展石油化工、钢铁、有色金属、林浆纸、修造船、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粮油食品、新能源等产业,形成临海产业集群。充分发挥西江黄金水道连接粤港澳和建设桂东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优势,主动承接发展装备制造业、原材料产业、轻纺化工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形成西江经济带,打造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充分利用桂西地区矿产、水能、旅游资源富集的有利条件,积极承接发展有色金属深加工、煤炭、石化、建材、旅游、特色食品、桑蚕、剑麻、生物质化工等产业,建立国家重要战略资源接续区和资源深加工基地,形成产业集聚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办、工信委、科技厅、农业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环境保护厅、旅游局、投资促进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二)引导转移产业向园区集中。
把产业园区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载体和平台,重点围绕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产业园,广泛筹措资金,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园区综合配套能力,创新管理机制,引导转移产业和项目向园区集聚。重点引进核心龙头企业的配套企业、上下游企业,形成产业链配套、专业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鼓励发展“飞地”园区,支持对口合作产业园区的建设,吸引和承接东部沿海地区的产业链条整体转移和关联产业协同转移,加快形成具有广西特色的产业链体系和一批知名品牌企业。(自治区工信委、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投资促进局,广西电网公司,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三)规范发展产业园区。
科学编制工业园区规划,制定相关行业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工业园区用地标准,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逐步建立现代化的产业园区体系。在国家高新区开展创新性特色园区建设,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支持梧州工业园区、贵港江南工业园、玉柴工业园、贺州工业园等条件较好的园区拓展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工业化与城镇化相互融合。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园区,推进园区整合,促进产业集群发展,避免盲目圈地布点和重复建设,防止一哄而起。争取国家设立梧州出口加工区。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扩区升级。(自治区工信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南宁海关,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三、提升服务能力 ,改善承接产业转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