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指导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20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六日
广西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指导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一、发挥自身优势,大力承接发展特色产业
(一)先进制造业。
--汽车产业。依托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公司、东风柳州汽车公司等大型骨干企业,大力引进优质资本和先进技术,加快企业兼并重组形成特大型企业集团,重点发展以中型轿车为主的乘用车,巩固微型汽车在国内市场的领先优势,支持商用车扩大市场份额,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汽车产品体系。大力发展汽车零部件,引进助力转向机、万向节、发动机电控系统、底盘控制系统、车身电子控制系统和车载汽车电子控制装置等高附加值的重要零部件生产企业,扶持柳州五菱集团、广西方盛实业股份公司组建超大型零部件集团,大力推进柳州汽车城和桂林等专业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自治区工信委、国资委、发展改革委、投资促进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机械产业。重点引进液压元件配套企业和工程机械、农用机械、矿山机械等专业设备制造企业,延长机械产业链,以玉柴集团、柳工集团为核心建设我国南方农业机械制造基地,打造区域性机械装备生产及出口基地。大力引进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方面的重大成套设备制造企业,尤其是风力发电设备和超高压输变电设备生产企业,支持新能源、节能环保及其相关科技攻关和生产。(自治区工信委、国资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投资促进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重点引进知名修造船企业,建设沿海和西江修造船基地。重点引进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大力发展海洋油气、海洋化工等海洋装备制造。鼓励企业引进资金技术,加快技改升级,支持中船桂江造船公司成为广西造船首强,打造区域性的内河船舶机械装备制造基地。(自治区工信委、发展改革委、国资委、投资促进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二)能源矿产开发和加工业。
--有色金属开发加工业。加快落实与中国有色矿业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广西有色集团要积极做好汇报衔接,努力争取央企资金投入。积极引进企业大力发展包装用铝、新型建筑用材和为汽车、机械、电子等配套的各类工业用铝制品等铝精深加工产业,以及铜、镍、锡、锌、锑、铅、铟等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大力发展非金属矿物涂料、颜料、功能性填料及复合材料、环保材料、纳米材料等。重点支持企业开展有色金属新材料制备技术和尾矿及低品位矿产资源集约化利用技术、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关键技术与应用研究,积极开发锰系列精深加工技术和产品,加快铝、锰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营造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使用企业技改资金支持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和精深加工项目。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淘汰落后产能成绩突出的市县给予奖励。积极引导矿产资源开发向资金、技术、管理优势明显的大型企业集聚,选择下游优势企业运用市场方式实施整合,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积极引导矿山企业使用新方法、新技术,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实现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自治区工信委、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国土资源厅、科技厅、财政厅、投资促进局,广西有色集团公司,各有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