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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无锡新区二类口岸铁路南栈作业区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无锡新区二类口岸铁路南栈作业区的批复
(苏政复〔2011〕56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设立无锡新区二类口岸铁路南栈作业区的请示》(锡政发〔2011〕10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设立无锡新区二类口岸铁路南栈作业区。
二、
望你市督促无锡新区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完善监管设施和条件。
三、
该口岸铁路南栈作业区由省口岸办组织省级口岸查验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展相关业务。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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