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切实抓好建设领域信访稳定工作。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处理城镇建设中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紧紧围绕“事要解决”的目的,形成单位主要领导能够直接面对群众、亲自接待来访,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格局。认真办理上级交办案件,及时上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注重源头治理,形成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产生的长效机制。认真开展专项活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
(十四)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工作。认真执行辽宁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报送和城乡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确保建设项目信息和城乡建设统计报表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完善建设项目信息和城乡建设统计管理制度,健全建设项目和城乡建设统计管理体系,加强项目信息管理和城乡建设统计队伍建设,搞好项目信息管理和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提高建设项目信息和城乡建设统计工作服务水平。
三、评比表彰办法
(一)竞赛活动采取日常考核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日常考核、集中检查的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日常考核。由市“绿叶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月对全市参赛情况进行检查,并将考核检查结果通报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定期或经常性地组织自检自查,并将自检自查情况上报市“绿叶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集中检查。由市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进行不定期抽查和全面检查。
(二)考核检查结果将作为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在日常考核、集中检查及省检查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参赛单位及个人,市政府将予以表彰;对在竞赛工作中未达标的单位,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绿叶杯”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调整市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韩春军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齐鲁、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姜德印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杨达、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精神文明办主任李长连、市人大环资城建委主任委员李宏斌、市政协人资环委主任吴廷国、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菁华、市财政局局长胡忠宇、市环保局局长蒋振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兴仁轩、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局长黄耀东、市交通局局长高彪、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兼规划局局长王雨生、市水务局局长高卉、市卫生局局长隋锡君、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李晖、市服务业委副主任杨宇、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周文举、市爱卫办主任赵香兰、市广佑寺景区管委会副主任吴玉彬、河东新城管委会副主任周敬宇、市工商局副局长王秉宏、辽阳公路路政管理局副局长段有军、沈铁辽阳工务段段长苏树明、辽阳火车站站长单明旭、辽阳县副县长崔安勇、灯塔市副市长张君昶、白塔区副区长张俊英、文圣区副区长毕桂利、宏伟区副区长马志刚、弓长岭区副区长富绍华、太子河区副区长李希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联系电话:3128009),负责“绿叶杯”竞赛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晖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