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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教育局阜新市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健全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体系
  要充分发挥教育技术装备部门的管理功能,明确标准,强化其建设、管理与服务的职能。市、县(区)要建立教育技术装备网络化管理平台,实时管理和监测评估,实现账、物管理一体化。
  组织开展幼儿园教具、中小学自制教具的研究、培训、评展、推荐工作,并把参评结果作为评价中小学(园)教育教学和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七)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健康发展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实现“双高普九”的县(区),按照《规划》和《标准》加大师资、办学条件、生均公用经费均衡配置的力度,做好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探索学区化管理,消除薄弱学校,缩小并消除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
  推进学前教育普及规范发展。加大政府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公办园举办分园、兼并弱园或联合办园。积极扶持公办幼儿园,加强乡镇中心园建设,做到每个乡镇有一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有条件的行政村可独立建园。
  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通过标准化学校建设,优化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等手段,不断提升普通高中的办学质量。通过学校校本特色学科建设,创新我市普通高中发展模式,到2015年将办成1-2所特色高中,2020年前办成3-5所以艺术、体育、三语教学等为发展方向的特色高中,省级示范高中由6所增加到8所,省级示范高中在校生比例由2010年的58%增加到65%。在减少平均班额的基础上合理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校均规模,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100%。
  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提高少数民族“三语”教学质量,强化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制定优惠政策,加强少数民族“三语”教学的师资配备、培训和教研工作,保障少数民族教师编制,提高少数民族学校公用经费标准,提前实现标准化学校建设,全面提高少数民族教育发展水平。
  推动特殊教育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1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09〕4号)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残儿义务教育,到2015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12年教育,全市三类残儿入学率达95%以上,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增强残疾人的就业能力。
  (八)全力推进基础教育学校内涵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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