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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春季防火和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春季防火和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巴政办〔2007〕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巴各单位:
  春季是火灾高发季节,同时“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节庆和集会活动增多,势必增加火灾隐患。为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和“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认真做好春季防火和“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乡镇场区、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季防火和“五一”黄金周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本部门(行业)春季防火和“五一”期间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科学制定部署春季防火和“五一”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措施到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突出重点,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工作,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明确措施,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各乡镇场区、各单位、各部门要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五一”黄金周的消防安全。一是安监、消防、旅游、交通、工商、经贸、文化、卫生、民宗等部门,要组织开展以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以及人员密集的生产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合理安排检查计划,确定监督重点,提高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力争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同时,要加强对被检查单位的管理教育,促其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广泛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除活动,对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旧患未除、又添新患”现象的发生。二是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排查确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实施全程监督。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查封或改变用途,坚决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三是以安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上锁、公共娱乐场所超员、公共聚集场所使用明火和电热设备等问题为重点整治内容,增加夜查次数,扩大夜查范围,加大对上述问题当场处罚、直接处罚和限期处罚的力度,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活动场所的检查与监护工作。同时,各基层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内各类小场所、小单位进行检查,确保节日消防安全。四是继续做好大风天气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做好大风天气象预警和“禁火令”发布工作,及时检查指导各乡镇场区、各单位、各部门落实“禁火令”和各项预防措施,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五是各乡镇场区、公安派出所要认真按照自治区、地区春季防火工作的具体要求,加强对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成立检查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重点对居民住宅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五一”期间发生各类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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