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五一放假的通知
(巴政办〔2007〕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巴各单位:
2007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为便于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安排好节日期间工作和休息,现将“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调休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及行署办公室的放假通知,2007年5月1日-7日放假休息,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8日(星期六)、4月2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五)、7日(星期一);5月5日(星期六)、5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8日、4月29日正常上班。
二、“五一”放假期间,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各族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1)要认真组织好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2)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3)各乡镇场区及农业、农机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当前春耕生产、种植业结构调整等工作,不能因节日休息而影响农业生产。(4)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节日期间不得擅自外出,并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联系畅通,确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必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5)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值班制度,并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要将节日值班表于4月26日前报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