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计量单位
37、计量单位的名称与符号,以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并用汉字表示。例如“m”写成“米”。
38、行文中涉及数学、物理等方面的术语符号,用汉字表示,不使用法定单位符号。例如:“大于”、“速度”等,不以“﹥”、“m/s”表示。化学符号可以在汉字后面加括号表示。例如:二氧化碳(CO2)。
39、温度一律采用摄氏制,写作“℃”。
六、照片图表
40、卷首的风光照和宣传彩页要求要有资料性、信息性、年度性、真实性、系列性。
41、照片稿应有底片、扩印片、复印片随文贴在正文位置上,附加文字说明。(数码照片可同时拷贝)。
42、根据需要可绘制统计图,如比例图、曲线图、升降图等。各种图稿要用黑墨描绘在绘图纸或胶版纸上,线条粗细均匀,黑白分明。画面整洁,形象清晰。图内文字清楚美观,字距不要过密,笔画不要过细,合乎制版要求。
43、统计图稿应有清绘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随文贴在正文的适当位置上。
44、统计表可分两种:一为单项性表格,与文字表述紧密结合,插入正文适当位置;二为综合性表格,附在有关类目或分目正文之后。各种表格设计以横排不超过A4纸宽度为限。
45、统计表的表题应标明单位、时间、范围与内容。表格不必统一编号,但同一条目中如有两个以上表格,应当标注表号,表号写在标题前,中间空一格,标题写在表格上正中间,表注写于表格下面。表格转页时,续表下可省略表题与栏目,并应在表格右上方用括号注明“续上”。
46、表格中涉及的计量单位,一律用汉字表示。如全表仅有一种计量单位,可在表的右上角注明计量单位名称;如有多种计量单位,则在表内设“单位”栏分别标明。
47、表格左右不用边线,表身不加行线,上下边线用反线(粗线),其余用正线(细线)。表中数据,从右取齐,如有小数,位数和小数点应对齐,小数点后的位数应划一。
48、表格中的数字应填写完整。数字为零时,就填写“0”;没有该项数字时,用“-”表示;缺乏该项数字时,用“……”表示。
七、引文注释
49、《巴里坤年鉴》除必须的引文外,一般不用引文,尽量采用编者转述的形式记述。
50、引文要忠实于原文,并加引号以示引用。应直接引用原著,尽量不用转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