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清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逾期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巴政办〔2007〕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行政事业单位:
按期归还金融贷款,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按照地区关于做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要求,为扎实做好清理广大干部职工逾期贷款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清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逾期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斯德克 县委副书记、自治县县长
副组长:张笑寒 县委常委、自治县常务副县长
成 员:冯 岩 县委办公室主任
努尔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国强 县政法委专职副书记
李建红 县监察局局长
姚诚德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建勇 县财政局局长
黄兆林 县经济贸易局局长
韩光平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林存玉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米选让 县建设局局长
胡尔买提 县统计局局长
徐艳清 县审计局局长
冯学忠 县公安局政委
周福吉 县司法局局长
杨克军 县法院副院长
郑 军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卡买力 县民政局局长
年会平 县农业局局长
袁新华 县水利局局长
李忠孝 县林业局局长
赵广忠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陈晓龙 县农机局局长
薛著高 县教育局局长
马国桢 县卫生局局长
马滇汗 县交通局局长
李秉武 县地税局局长
庄怀光 县邮政局局长
王霞清 人行巴里坤支行行长
程保疆 县银管办主任
杨冬平 县信用联社主任
托合乃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马 炜 大河镇镇长
李作才 奎苏镇党委副书记
候光绪 石人子乡乡长
刘建武 花园乡乡长
毛达什 海子沿乡党委副书记
达吾列提汗 萨尔乔克乡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