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学斌 县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巴哈提努尔同志兼任,每个成员单位安排一名副职领导负责联络事宜。
三、工作对象和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农机、旅游等行业;贸易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同时,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的情况。
四、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从落实责任、建立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考核、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安全防护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是否制订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资金和期限,明确了责任人,制订并落实了监控及应急预案。
3、已发生事故的处理情况。检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是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调查处理。
4、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工作的情况。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分管重点行业和领域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以下简称打非)的制度措施,是否明确了排查责任,建立和完善了打非联合执法机制,并开展了切实有效的工作。
5、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的落实情况。按照国务院116次常务会确定的12项治本之策,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认真执行了国务院、自治区及地区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经济、科技和行政等政策措施,是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了相关措施。
6、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检查各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
(二)各类企业和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共同内容和重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