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协调小组及重点合作专题组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1〕14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协调小组及重点合作专题组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一、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协调小组
组 长:李云峰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徐 立 省政府副秘书长
毛伟明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陈震宁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潘永和 省财政厅厅长
谭 颖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陈蒙蒙 省环保厅厅长
游庆仲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朱 民 省商务厅厅长
佘义和 省工商局局长
樊海宏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玉琦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
俞 军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省信用办主任
蒋跃建 省科技厅副厅长
查斌仪 省金融办副主任
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联席会议办公室合署办公,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樊海宏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长三角重点合作专题组
根据2010年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精神,在交通、能源、信息、科技、环保、信用、社保、金融、涉外服务、工商管理等10个重点合作专题组的基础上,增设产业转移专题组。
(一)交通组。由省交通运输厅游庆仲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参加。
(二)能源组。由省发展改革委李玉琦任组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电力公司等部门参加。
(三)信息组。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陈震宁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部门参加。
(四)科技组。由省科技厅蒋跃建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参加。
(五)环保组。由省环保厅陈蒙蒙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参加。
(六)信用组。由省信用办俞军任组长,人行南京分行等部门参加。
(七)社保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谭颖任组长,省卫生厅等部门参加。
(八)金融组。由省金融办查斌仪任组长,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等部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