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平 哈密地区伊吾马场场长助理、信访办主任
成员为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各单位行政一把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史志办,办公室主任由努尔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倪泽仑、唐卫东两位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有关单位抽调。
四、续修体例和编写要求
(一)《县志》续修本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卷首设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以事分类设编,后设附录。
(二)《县志》续修本采用“述、记、志、传、表、图、录”等体裁,主要文体为记述体,述而不论,以文字平直叙述记载事物的发展过程,不加评论。注意与议论文、教科书、总结报告、文学作品、新闻报道等文体相区别,除与文学艺术、旅游等相关的内容外,不抒情、不描写、不议论,一般使用陈述句,不使用祈使句和疑问句。
(三)《县志》续修本上限为1978年,下限为2008年年底。
(四)《县志》续修本的资料主要来源于档案、各种史记文献和有关报刊杂志,辅以调查、采访所得的口碑资料。
(五)关于民族称谓,除古代民族外,必须要用规范的全称,不得用简称,其人名要用规范要求书写。
(六)关于纪年、月、日的表述,新中国成立前用当时通用纪年,并用括号注明公历纪年,新中国成立后用公历。志书时间要准确具体,不得使用时间代名词,如“今年”、“前年”、“上月”等,也不能使用“最近”、“不久以前”、“多年来”、“目前”、“现在”、“近年来”等模糊时间概念。
(七)关于人物的记述方面,如果是已去世的人物则立传,如果还在世的人物则记简介。入选人物一般是在巴里坤县有一定影响或取得突出成绩者,此外,一些影响恶劣的反面人物也可以入志。人物的称谓,除引用原文外,应直呼其姓名,一般不加褒贬,如“先生”、“女士”、“同志”等泛称。需反映活动者身份的可加职务、职称、学衔,所加身份须与人物活动内容相关。对华侨、海外华人人士以“华侨”、“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同胞”、“外籍华人”的称呼为准。同一实写类目中人物的职务、职称、学衔及其他身份只出现一次,但涉及外事活动等需要明确身份的场合除外。志书一般以史实反映人物,不作评价,需评价的,必须转引权威文件书刊媒体的原文。人物的字、号、别名、曾用名、绰号等,必要的可在首次出现时标出,此后不必重复使用。
(八)编写文稿时,以县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数字的具体用法如下:
1、阿拉伯数字的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