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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规范国有农牧企业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规范国有农牧企业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2007〕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有关单位: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规范国有农牧企业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规范国有农牧企业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县国有农牧企业参保缴费工作,提高国有农牧企业职工参保缴费征缴率,促进国有农牧企业改革和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规范全区国有农牧企业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劳社字〔2007〕20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我县国有农牧企业参保缴费工作,力争使农牧企业于2007年9月30日前补缴完所欠养老保险费,做到应保尽保,参保个人当期不再发生新的拖欠。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自治县国有农牧企业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朝阳    县委常委
  副组长:萨丽满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黄 海    自治县副县长
  成 员:韩光平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贾那拜克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书记、副局长
  李炳录    大红柳峡乡党委书记
  刘学亮    八墙子乡党委书记
  李光志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韩光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贾那拜克和李光志两位同志兼任。
  (二)组建大红柳峡乡和八墙子乡规范国有农牧企业参保工作小组
  大红柳峡乡国有农牧企业参保工作小组由大红柳峡乡乡长杰恩斯同志任组长,贾那拜克同志任副组长,工作人员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红柳峡乡劳动保障所及各村民委员会抽调。
  八墙子乡国有农牧企业参保工作小组由八墙子乡乡长巴哈提同志任组长,李光志同志任副组长,工作人员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八墙子乡劳动保障所及各村民委员会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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