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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贯彻省政府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发展举措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贯彻省政府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发展举措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经委制定的《西宁市贯彻省政府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发展举措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关于贯彻省政府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发展举措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12月6日全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发展动员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应对当前工业经济突出问题的十项举措》,围绕“保增长、促发展”这一主线,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做好项目筛选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信贷支持。一是按照省政府和省上相关部门要求,围绕项目前期、技术改造、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做好项目的征集、筛选,申报工作。对于近期我市筛选出的76个项目,进一步做深做细相关工作,加强协调与督促,加快项目申报、审批及建设进度,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强银企对接,积极争取信贷支持。在宣传《十项措施》和省上补贴政策基础上,将全市76个工业项目向各类金融机构积极推介,协调和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项目融资的支持力度,确保工业项目担保及融资取得重要进展。加强与西宁地区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协调、衔接,鼓励和要求担保公司结合实际降低担保费率、分年度收取担保费用。对申请设立或增资扩股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快初审进度,尽快上报并协调省金融办审批,到明年一季度末,力争新增注册资金达到15亿元。

  二、加强运行协调,确保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平稳发展。今年下半年,我市电解铝、多晶硅、铁合金等行业受市场影响较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为此,要全力做好运输、电力等运行环节的协调服务工作。同时,由市上主管部门牵头、各地区配合,逐户企业逐项梳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对重大问题及时向省上有关部门汇报。特别是在为园区、大企业服务方面,全力做好征地拆迁、水电供给、社会保障等工作,确保企业在当前形势下,做到“不减产、不停产、不减薪、不减员”。

  三、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大力发展轻工业。认真研究西宁工业发展的区域特征,在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发展方面,制定推进措施,统筹部署,加快推进。重点做好锂电项目、铝箔、电子材料、高档电解铜箔的技术研发,为促进项目发展创造条件。在光伏新材料领域,重点做好省内区域合作对接衔接工作,形成我省光伏电站所需组件省内供应条件。同时,紧紧依托中心城市的特点,大力支持藏毯、生物医药、高原特色动植物资源精深加工等特色轻工业发展,提高市场占有率,加快工业结构的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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