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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矿区瑞旺园南侧道路征地房屋征收的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矿区瑞旺园南侧道路征地房屋征收的通告
(同政发[2011]129号)


  为了改善矿区瑞旺园小区周边居民的出行条件,市政府决定引进泰瑞集团的资金改造建设瑞旺园南侧道路。现将征地、房屋征收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瑞旺园南侧道路(同泉路-平泉路)为东西走向,全长700米,规划红线宽30米,前期实施15米。
  二、建设单位:大同市市政建设发展公司。
  三、征地、房屋征收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工程建设范围内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由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征地、房屋征收工作。电力等管线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迁移。
  四、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等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有证建筑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五、上述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无偿收回。已出让土地尚未开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回。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任何单位、个人、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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