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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0〕26号)精神,加快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提高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和合作制原则,联合发展、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全面构建连接城乡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在构建和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上实现新突破;建立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新体系,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村级综合服务社,在增强农村社会化服务功能上实现新突破;加快供销合作社发展方式的转变,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和社有企业改革,在完善为“三农”服务方式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上实现新突破;加快健全供销合作社组织新机制,深化县及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改革,在转变职能、建立新的管理体制上实现新突破。

  二、大力推进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

  (一)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资供应中的主渠道作用,按照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示范的要求,整合现有农资经营网络资源,建设全市统一采购、跨地区配送的锦州丰硕农资物流园,并以此为龙头向周边辐射,同时在县(市)区建设区域性配送中心,在乡村建设连锁店或便民店,形成市、县、乡、村四级农资经营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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