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巴政办〔2007〕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自治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做好自治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斯德克 县委副书记、自治县县长
副组长:杭爱华 自治县副县长
成 员:韩光平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姚诚德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建勇 县财政局局长
卡买力 县民政局局长
薛著高 县教育局局长
马国桢 县卫生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