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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县红十字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红十字会工作,紧紧围绕红十字会的人道主义职责,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敬老助残、无偿献血、艾滋病预防宣传等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大力宣传红十字会工作,不断扩大红十字会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二)积极探索对外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筹资的新路子,用好国家和自治区发展红十字事业的相关募集资金政策,拓宽民间捐资、社会募捐和国际募捐等各种筹资渠道,实现筹资方式的多样化。加强项目策划,善于通过合作项目筹集资金,用好的项目吸引社会资源支持、资助红十字事业,增强综合实力,提高救助能力。
  (三)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建立和完善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体系,规范灾害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备灾救灾基础设施,提高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
  (四)县红十字会要根据中央、自治区及地区《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卫生救护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四统一”(即统一教材,统一教学计划,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考核发证)的要求,大力开展救护员培训,扩大县域内各行业和农村救护员培训范围,增加有关紧急避险等培训内容,加强对驾驶员、公安交警、电力、建筑、煤炭、导游与宾馆服务员等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公安、交通、教育、民政、卫生、安监、煤炭、旅游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逐步建立健全自治县红十字救护网络,提高整体自救互救能力和水平,为安全生产和经济建设服务。
  (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教育部门与红十字会之间的密切配合,逐步建立红十字会学校工作委员会,强化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各中小学要把红十字会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日程,结合素质教育、道德教育和卫生健康、救护等知识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红十字青少年志愿服务活动。
  (六)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将红十字会工作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组织广大会员和志愿者在社区内开展扶贫帮困、敬老助残、无偿献血、艾滋病预防与宣传等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七)扎实做好预防艾滋病宣传工作,积极开展青少年预防艾滋病的普及教育。加强无偿献血知识的宣传,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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