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严查彻改隐患责任机制,确保严查隐患、不留死角、重点惩治、彻底整改、逐一验收、确保安全等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既要认真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隐患问题,更要重视解决影响自治县消防安全的规划性、区域性、机制性问题,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形成长效机制。
(二)主动协调,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按照自治县的统一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对隐患问题涉及多个部门职能的,要联合执法,彻底消除火灾隐患,避免出现职责不清、相互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发生。教育、民政、文体、卫生、旅游、文物、工商、经贸、建设、交通等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发挥行业监管职能,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福利院、文化娱乐场所、医院、体育设施、宾馆、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商场、市场等公共场所的火灾隐患清查和整改工作。对于行业监管职能不落实、专项行动开展不力的单位,监察部门要严肃予以处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和消防常识的宣传力度,要切实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单位,增强社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要通过开办消防宣传栏、播放消防警示片、发布消防公益广告、发放消防警示短信,广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节日期间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常识,宣传消防安全“三条规定”,向社会公布一批重大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重大事故查处情况。要深入社会单位、城镇社区、农村乡镇和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车站等场所,采取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现场演示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农民工和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力度,着力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特别是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县域内商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各部门(单位)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单位及员工防范火灾的“三个能力”(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疏散人员)。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指派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县公安消防部门在组织、指导、督促相关行业、企业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自治县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