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5年的努力,使应急物资政府储备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和家庭应急物资储备逐步加强,各类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健全,形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规模适度、管理科学、调拨有序、保障有力的建设格局,基本满足各类突发事件应对需要、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和城市运行保障需要。
二、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一)认真做好应急处置装备储备。
市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自身应急业务需要,按照平战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为所属应急队伍配备必需的抢险或救援器材、装备,并根据应对突发事件实际需要配备技术含量高、处置效果好的新型器材、装备,保障本领域突发事件处置需要。要建立完善应急处置装备维护、保养和管理等各项制度。
(二)积极推进能源物资储备。
市发展改革委要根据本市经济形势发展和保障城市正常运行需要,牵头组织制定全市能源储备总体方案,并负责做好燃煤电厂煤炭储备工作,市市政市容委、市商务委等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做好供暖用煤、天然气、成品油等能源物资储备工作。相关部门要逐步完善各项储备管理制度,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和经济顺利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储备。
市民政局要根据本市自然灾害发生特点和规律,制定救灾物资储备目录和计划,做好相关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要根据有关规划和实际需要,结合本市行政区域特点、人口特征及地理分布等因素,科学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场所,逐步形成救灾物资储备网络,提高救灾物资储备专业化水平。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等单位要严格执行救灾捐赠工作相关规定,加强救灾捐赠款物储备管理,提高救灾综合效能。
(四)进一步强化生活必需品储备。
市商务委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国资委、市粮食局等部门,根据本市生活必需品市场总体需求和波动规律,制定生活必需品储备目标和计划,加强储备管理,保障市场供应和人民生活需要。要选择信誉好、有质量保证的生产或销售企业进行能力储备,通过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能够立即调运或组织生产相关物资。
(五)进一步加强医药物资储备。
市卫生局要根据本市公共卫生事件类别和特点,制定本市医药物资应急储备目录和计划;市药监局负责落实各项医药物资储备任务,并组织储备物资应急供应,保障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需要,同时要与相关生产、销售企业签订合同,进行能力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