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落实环境目标责任书先进单位的决定
(巴政发〔2008〕34号)
2007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和《自治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环境目标责任制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落实环境目标责任书先进单位奎苏镇等给予表彰和奖励。希望受到表彰和奖励的先进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励,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同时,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要学习先进,扎实工作,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巴里坤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