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要以肠道传染病和自然疫源及虫媒传染病为重点,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坚持开展灭蚊蝇、灭鼠、灭蟑活动。要加强疫病监测预警工作,严格实行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要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预防控制,完善防控救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当前,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自治县的统一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落实疾病监测和报告制度。按照自治县要求,认真开展麻疹、手足口病等各类传染病的监测和疫情报告工作,确保对疫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早处置。对疾病患者,要实行就地诊断和隔离治疗,确保及时救治,有效阻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
(二)强化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卫生和教育部门要密切合作,督促和指导学校、托幼机构切实落实好晨检、入学入托儿童查种预防接种证、环境清洁通风、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和餐饮卫生安全等防控措施,防止疫病在学校、托幼机构等人群聚集场所的发生和流行。
(三)加强疫苗、冷链管理。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采取强化专业人员培训、深入农牧乡村和居委会宣传普查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提高常规免疫预防接种工作质量,切实做好甲肝、流脑、麻疹、腮腺炎等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近期自治县已全面实施甲肝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好甲肝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各项措施,确保接种工作质量和免疫接种效果。
(四)治疗传染病患者的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工作,防止疫情通过医院传播。要全面做好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各乡镇场区和县卫生等有关部门要组织强有力的专业队伍,加强对基层医疗救治工作的技术指导,调配救治力量,保证药品、物资和器材供应。
五、认真抓好督查落实工作
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完善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组织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抓好爱国卫生运动与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县、乡爱卫组织要加强信息交流,强化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县爱卫会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强化组织协调,加强督促检查,7月-9月期间,每月对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未达到要求的部门(单位)要通过媒体曝光,并追究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