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2008年抗凝救灾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8〕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08年抗凝救灾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08年抗凝救灾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
(自治县审计局 2008年3月26日)
按照《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08年抗凝救灾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审社〔2008〕35号)和《铜仁地区审计局关于转发〈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08年抗凝救灾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铜地审办〔2008〕12号)精神,对全县2008年抗凝救灾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
审计机关专项审计调查准则》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审计调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准确掌握我县2008年抗凝救灾资金和捐赠款物的基础上,审查抗凝救灾资金和捐赠款物拨付不及时、分配不合理、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查处挤占挪用、贪污浪费抗凝救灾资金和捐赠款物等严重侵犯受灾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提高抗凝救灾资金和捐赠款物的使用效益。
二、审计调查范围
审计调查范围:截止2008年3月31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投入的抗凝救灾资金及用于抗凝救灾目的的社会捐赠款物。
三、审计调查对象
审计调查对象:涉及2008年抗凝救灾资金和捐赠款物接收、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的相关部门,主要包括:民政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交通局、建设局、教育局、卫生局、经贸局。必要时,可延伸调查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
四、审计调查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