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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地籍测绘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地籍测绘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7〕18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对全县地籍测绘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地籍测绘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继承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田 刚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如禹(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叶向能(自治县发改局局长)
  严 政(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靳承建(自治县民政局局长)
  陈太雄(自治县建设局局长)
  张翊斌(自治县水利局局长)
  何圣志(自治县农业局局长)
  任明煌(自治县林业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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