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城规划区低收入家庭和被征地农户住房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7〕1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摸底调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7〕221号)和《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摸底调查方案的通知》(铜署办发〔2007〕175号)要求,为了准确、及时地掌握我县县城规划区低收入家庭、被征地农户的收入和住房基本情况,为制定解决低收入家庭、被征地农户住房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县人民政府决定由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峨岭镇人民政府联合开展县城规划区低收入家庭和被征地农户住房调查。调查时点为2007年11月25日,调查对象为居住在县城规划区范围、户口性质为非农业户口的低收入家庭和被征地农户。现将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县城规划区低收入家庭和被征地农户住房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居住是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和被征地农户住房问题、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和被征地农户住房调查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县城规划区低收入家庭和被征地农户的住房及收入情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印江的需要,对于深入实施我县城镇经济发展战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和峨岭镇人民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低收入家庭和被征地农户住房调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城规划区低收入家庭和被征地农户住房调查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统计部门会同民政、建设、国土资源、峨岭镇人民政府等共同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培训和登记工作。由于该项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关系到县城规划区低收入困难群众和被征地农户的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和峨岭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扎实做好调查员的选调、培训、入户登记和数据处理等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调查任务。
三、严格执行调查方案,确保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