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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7年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7年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7〕1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印府办发〔2007〕123号 )要求,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县质监局、工商局、农业局、药监局、商务局、畜牧局、卫生局、17个乡镇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四)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五)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六)动物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七)消费品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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