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7年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7〕1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印府办发〔2007〕123号 )要求,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县质监局、工商局、农业局、药监局、商务局、畜牧局、卫生局、17个乡镇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四)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五)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六)动物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七)消费品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