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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7〕1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因工作需要,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明(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延高(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张平礼(自治县监察局局长)
  叶向能(自治县发改局局长)
  严 政(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田 斌(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杜简才(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文安勇(自治县招商引资局局长)
  刘汉文(自治县公安局局长)
  罗 军(自治县审计局局长)
  张晓蓉(自治县物价局局长)
  滕健国(自治县交通局局长)
  张国珍(自治县工商局局长)
  李如禹(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田 猛(自治县环保局局长)
  田维刚(自治县卫生局局长)
  张翊斌(自治县水利局局长)
  吴钊辉(自治县文广局局长)
  陈太雄(自治县建设局局长)
  任明煌(自治县林业局局长)
  王昌杰(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严 恬(自治县经贸局局长)
  田 勇(自治县乡企局局长)
  靳承建(自治县民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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