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度木黄镇坪洞口项目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7〕1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印江自治县2007年度木黄镇坪洞口项目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印江自治县2007年度木黄镇坪洞口
项目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2007年度木黄镇坪洞口项目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相关规定和地区农发办《关于印江自治县200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铜地农综[2007]27号)要求,结合木黄镇坪洞口项目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要求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提高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综合规划治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综合运用工程措施、科技措施、农业措施,进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把中低产田建设成为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增效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加快项目区结构调整,努力促进项目区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把项目区建成农村小康、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区。
二、开发任务及投资构成
印江自治县2007年度木黄镇坪洞口项目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任务:改造中低产田面积0.84万亩。项目总投资571万元,其中财政资金444万元(中央财政资金317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08万元,地级财政资金19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27万元。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水利措施
1、灌溉工程
⑴引水渠:①七百渡1号引水渠长1.606公里;②七百渡2号引水渠长2.469公里;③坪洞口引水渠长1.29公里。
⑵乌巢村灌溉支渠(共2条)长2.418公里。
⑶田间灌溉渠:①七百渡(共3条)长2.054公里;②坪洞口(共4条)长2.346公里;③坪洞口(共2条)长1.295公里;④荣光(共7条)长5.415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