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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项目实施:由县交通局、文广局、招商引资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抽专人负责外业调绘,内业整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部门编制,经县政府组织论证后,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由有资质出版单位印刷出版。
  (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测绘
  项目范围:实测县乡试点村1:500至1:2000地形图,建立示意图牌。
  主要用途:为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规划、设计用图。
  项目经费;26万元。
  资金筹措:列入县财政预算。
  项目实施:由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组织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完成。
  (五)印江自治县行政区划图编制
  项目范围:县辖行政区域。
  主要用途:提供给县委、政府宏观管理和各工作部门及乡镇使用。
  项目经费:10万元。
  资金筹措:列入财政预算。
  项目实施:由县国土资源局和民政局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
  (六)测量标志维护和托管
  项目范围:全县现有21个国家高等级控制点和6个GPS(E)级控制点及今后新增加的永久性测量标志。
  主要用途:用于测量标志维护和保管,以确保测量标志的正常使用,从而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项目经费:5万元。
  资金筹措:列入县财政预算。
  项目实施: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
  (七)GPS(E)级控制点建设
  项目范围:各乡镇(峨岭镇除外)
  主要用途:为集镇建设、国土资源规划和管理、水利和交通等建设服务。
  项目经费:28万元。
  资金筹措:列入县财政预算。
  项目实施: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委托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完成。
  (八)地形、地籍数据测绘与建库
  项目范围:县城所在地。
  主要用途:为经济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基础数据。
  项目经费:50万元。
  资金筹措:列入县财政预算。
  项目实施: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
  (九)测绘基础设施配置
  项目范围:县国土资源局
  主要用途:用于县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的测绘基础设施购置,测绘服务项目的审核、复核、校对及相关技术服务。
  项目经费:46万元。
  资金筹措:列入县财政预算。
  项目实施: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
  四、组织实施的监管机制与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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