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7〕1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印江自治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四日
印江自治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07年9月29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土地管理秩序,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坚决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全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关于贵州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9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通过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集中清理、查处2005年1月1日以来的,我县“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一)“以租代征”违法行为的整治。“以租代征”是指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到2007年底,要对“以租代征”问题进行逐一清理,按照查处权限,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将依法追究非法批准的法律责任;对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将追究其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
(二)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行为的整治。重点查处县城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工业用地批文、手续和用地范围,以及以其他项目为由进行房产开发的项目用地。到2007年底,要全面清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分类进行处理。
(三)“未批先用”行为的清理和整治。重点清查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先行征地、供地、施工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到2007年底,要查清我县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批先用”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查处权限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