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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7〕1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对全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的领导,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继承(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延高(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如禹(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平礼(自治县监察局局长)
  成 员:田儒锋(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叶向能(自治县发改局局长)
  严 政(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陈太雄(自治县建设局局长)
  刘汉文(自治县公安局局长)
  罗 军(自治县审计局局长)
  徐 刚(自治县司法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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