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县建设局城建监察大队峨岭镇人民政府环卫所整体建制划入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7〕1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县编委会关于建立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通知》(印机编〔2007〕2号)精神,经2007年9月25日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将原隶属于县建设局的城建监察大队在编在册人员(具体名单附后)、原隶属于峨岭镇人民政府的环卫所在编在册人员(具体名单附后)从2007年10月2日整体建制划入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
附件:1、城建监察大队人员名单
2、环卫所人员名单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二日
附件1:
城建监察大队人员名单
田 亮 王顺彬 王阿惠
吴 坤 李 江 肖 勇
陈德华 冉波江 王 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