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7〕1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加强对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集体林泉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支刚(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延高(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明煌(自治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叶向能(自治县发改局局长)
代德军(自治县编委办主任)
张平礼(自治县监察局局长)
杨 文(自治县农办主任)
靳承建(自治县建设局局长)
徐 刚(自治县司法局局长)
李如禹(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何圣志(自治县农业局局长)
吕胜凤(自治县地税局局长)
田儒锋(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