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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7〕1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肖 洪(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张 明(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王继承(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苏天前(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何支刚(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 武(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延高(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 林(自治县质监局局长)
  何圣志(自治县农业局局长)
  张国珍(自治县工商局局长)
  田维刚(自治县卫生局局长)
  戴传会(自治县商务局局长)
  王 华(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叶向能(自治县发改局局长)
  严 政(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严 恬(自治县经贸局局长)
  张平礼(自治县监察局局长)
  刘汉文(自治县公安局局长)
  陈太雄(自治县建设局局长)
  王 斌(自治县畜牧局局长)
  田儒锋(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任志华(自治县科技局局长)
  胡建国(自治县安监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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