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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印江河喷泉景观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组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印江河喷泉景观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组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7〕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加强印江河喷泉景观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印江河喷泉景观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组。其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文 勇(自治县建设局局长助理)
成 员:任光跃(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任明齐(自治县发改局项目股股长)
文 艺(自治县财政局综合股股长)
代 勇(自治县供电局生产技术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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