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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沼气建设的紧急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沼气建设的紧急通知
(印府办发〔2007〕10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县2006年度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任务和已建项目的安全使用调查工作,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8月10日沼气建设紧急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现将我县沼气建设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乡镇必须高度重视,将沼气建设工作纳入乡镇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农村沼气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能源建设的领导和监督,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和安排,明确专人负责,定期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各项目乡镇、农业部门和各服务点要高度重视沼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坚持先培训后建池的原则,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建章立制,加强沼气使用安全的巡查和指导。使《农村沼气池操作安全管理和使用办法》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三、各项目乡镇要认真做好已建沼气池使用情况和安全使用管理的调查工作,沼气建设任务和安全使用管理的调查工作,必须于今年12月底以前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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