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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渡口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渡口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7〕10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渡口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渡口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明(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田 刚(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滕建国(自治县交通局局长)
  成 员:严 政(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任明煌(自治县林业局局长)
  徐 刚(自治县农业局局长)
  李如禹(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太雄(自治县建设局局长)
  胡建国(自治县安监局局长)
  张羽勇(自治县地方海事处处长)
  朱志刚(天堂镇人民政府镇长)
  严振亚(木黄镇人民政府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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