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凡是在省道303线、304线和梵净山旅游公路沿线开采,相关证照齐全的,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国土资源部门不再办理采矿权延续,关实施关闭。
(四)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10月31日)。
在前三个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后,县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各乡镇整顿和规范工作进行实地检查验收,总结整顿成果。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实施好本行政区域内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国土资源、监察、发改、煤炭、经贸、公安、安监、环保、工商、供电、财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搞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工作各项任务。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是党中央、国务院继全面治理整顿土地市场之后,采取的事关我国当前和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意义极其深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和节约型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上来,正确处理好整顿与发展、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增强搞好整顿和规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组织广大干部和矿业权人认真学习《
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促进整顿和规范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要通过整顿和规范工作,使我县的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各类违法采矿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使规模较小、资源枯竭、设备陈旧、工艺落后、严重浪费资源的小矿山得到全面有效的治理,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矿山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储量动态监测工作全面到位,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基层监管到位,实现依法办矿、管矿,基本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因此,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整顿和规范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建立和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必须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和短期行为,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工作目标任务。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整顿和规范工作质量,坚决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徇私情、不受干扰。全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以乡镇为单位分阶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届时,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阶段的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和重点检查。对各项整顿和规范工作任务,要逐项、逐矿过筛子,该取缔的取缔,该没收的没收,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态度不认真,整顿不得力,规范不到位的,要坚决纠正,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标本兼治,突出治本。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这次整顿和规范工作为契机,加强调研,注意探索矿产资源管理的新路子,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的治本机制。要坚持集中整顿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与规范矿业权市场、调整产业结构、健全相关政策、强化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做到标本兼治、突出治本。要牢固树立矿产资源规划意识,完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制约机制,强化对矿产资源的宏观调控。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有关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深化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确保矿产资源的规范勘查、依法保护、有序开发、合理利用,从体制上、机制上研究治本之策,从源头上理顺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要建立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强化对矿产资源的监管。要积极开展矿产资源管理业务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矿政管理人员队伍,努力提高全县矿产资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