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商贸物流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商贸物流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7〕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商贸物流经济工作的领导,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商贸物流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肖 洪(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 明(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继承(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戴 彬(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代传会(自治县商贸中心主任)
  杨孝华(自治县商会会长)
  陈太雄(自治县建设局局长)
  叶向能(自治县发改局局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