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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治理的通知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督促整改(3月19日-3月25日)
  自治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县直、各乡镇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阶段:迎接地区检查(3月28日-4月8日)
  地区行署将组织检查组对我县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各工作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迎检工作,要求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
  第四阶段:认真总结、巩固提高(4月9日-4月20日)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总结,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4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书面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四、部门职责
  (一)县教育局: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与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事故预防措施。督促指导各学校加强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二)县安监局:负责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的检查,及时协调各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三)县卫生局:负责学校卫生检查,主要是食堂、食品卫生及校园周围摊点是否销售伪劣、过期、变质饮食饮料;寝室卫生条件是否达标;落实传染病预防措施。
  (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检查学校大门前减速慢行标志及其它交通警示标志的设立是否完善;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状况;学校报警、处警情况;检查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状况、核载人数及证照是否齐全,坚决取缔证照不齐及安全性能差的车辆接送学生。
  (五)县工商局:负责依法取缔学校校园周围无证无照经营的流动、固定摊点;检查学校周边商店出售的食品、饮料是否合格。
  (六)县建设局:负责全面排查学校各类建筑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及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内部建筑安全隐患;检查学校周边建筑对学校有无影响;查看校门及楼道的设计与规划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负责取缔城区学校出现的围门经营摊点,依法清理学校周边影响教育教学及师生健康的各种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学校周边秩序。
  (七)县文广局:负责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进行舆论监督。与工商局密切配合,负责取缔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歌舞厅、游戏室、台球室;认真调查网吧是否落实未年成人不得进入网吧的规定,对超时经营或违规让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要坚决予以取缔。
  (八)县交通局:负责检查校园周边交通路面的安全状况,学生渡的渡运安全状况,保障师生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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