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天山霹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2009〕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天山霹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天山霹雳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安监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09〕7号)、公安部《关于集中力量迅速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公传发〔2009〕36号)及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印发〈“天山霹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自治县消防安全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天山霹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县域内发现有火灾隐患的单位实行政府挂牌曝光,并责令限期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率、曝光率、限期整改率要分别达到100%;一般火灾隐患发现整改率要达到100%,火灾四项指数全面下降,使自治县的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天山霹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天山霹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自治县常务副县长张笑寒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梅广虎同志任副组长,县安监、公安消防、监察、发改、经贸、建设、民政、教育、文体、卫生、旅游、广电、工商、银监、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消防科,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消防科科长贾晓江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天山霹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实施、协调开展、检查督办等日常工作。
三、专项整治时间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