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火灾易发地区、行业、单位以及“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和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推行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加大消防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优化消防安全环境。当地政府对消防部门书面报告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在15日内核实情况,推动落实整改;依法报请停产停业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在7日内作出决定,组织相关部门督促整改。社会单位要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自查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消防安全自查,自查情况及时报当地消防部门备案,并作为消防部门日常监督抽查的重要内容。
3.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消防宣传计划,将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和人力资源培训。科技、司法行政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普法教育内容。教育、劳动保障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义务教育、素质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各级各类学校要设立消防安全辅导员,开设消防课程,开展消防演练。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传播媒体应无偿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并确保一定的宣传发布量,其中报刊应每年无偿提供不少于10个1/4版面的消防公益宣传,广播、电视应每年无偿提供不少于5个小时的黄金时段消防公益宣传。每年“11?9”消防月、重大节日和火灾多发季节,要组织开展全民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十二五”期间,消防常识知晓率全民达90%、学生和重点岗位人员达100%。加强消防文化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一批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学校、消防文化主题公园和消防文化街。2013年,全市80%以上的县(市、区)级城市和40%以上的建有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乡镇要建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2015年,全市县(市、区)级以上城市和建有公安消防队或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乡镇全部建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4.创新社会消防管理。理顺完善消防管理体制,建立统一领导、机构科学、运转协调的运行机制。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公安内网消防监督管理数据与互联网“六个e网”数据互联互通,全面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裁量网上落实、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全流程信息化执法监督模式。强化执法稽查队伍建设,开展重大疑难案件的执法工作,全面加强对基层单位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完善落实“错时”执法、网上执法、“三分三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执法质量考评等工作制度。加强窗口服务,健全消防政务公开和执法告知制度,维护公民消防安全权益。拓宽消防服务领域,简化消防办事程序,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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